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3.教导灵也贴近他们左侧,只是更往前。这些灵人也指责他们,但较为温和,然后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。他们看上去同样黑黑的,但不像前者那样如同乌云,而是像披上麻布。
他们被称为导师,前者被称为惩罚者。当这些灵人出现时,天使灵也会出现。他们坐在头部,以自己的方式充满它。天使灵的存在被感觉为一种柔和的呼吸,因为他们唯恐任何人因他们的靠近或流注而受到一丁点疼痛或焦虑。他们控制惩罚灵和教导灵,防止前者对此人造成的伤害超出主的许可,并要求后者讲说真理。
当一个惩罚灵与我同在时,天使也在场,不断使我的脸保持欢笑,使我嘴唇周围的区域向前推挤,我的口微微张开。当主允许时,天使很容易通过他们的流注做到这一点。他们说,他们的同在使得他们星球的居民就具有这种面部表情。
2768.“神试验亚伯拉罕”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,这从下文清楚可知。“亚伯拉罕”在内义上代表并表示主,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一切论述明显看出来。本章在内义上描述了主经历了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,这一点将变得显而易见。但“神试验”这句话是照着字义来说的;根据字义,试探和其它许多东西都被归因于神。但根据内义,神不试探任何人。相反,在试探期间,祂尽可能地,或只要释放不造成伤害,就不断将人从试探中释放出来,并且祂不断关注祂将正在经历试探的人所引向的良善,因为神从不以其它任何方式同意试探。
尽管论到祂,经上说,祂允许我们受试探,但这不是按着人对允许所持的那种观念,即祂既允许就是同意的观念。人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:凡允许的人也愿意;但正是人里面的邪恶造成试探,甚至把他引入试探。其原因不在神那里,就像当一个人作恶并为此受到惩罚时,原因不在国王或法官那里一样。因为凡离弃神性秩序的律法(这一切律法都来自良善,并由此来自真理,或说都是良善的律法,并由此是真理的律法)之人,都让自己服从反对神性秩序的律法,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律法,并由此服从惩罚和折磨的律法。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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